吳江市頒發08-10年新墻材扶持新政策
為加快吳江市新型墻體材料發展,鼓勵新墻材企業做優做大做強,增強新墻材企業發展后勁,進一步促進吳江市的墻材革新工作,經請示市政府領導同意,特制定吳江市2008—2010年新墻材發展獎勵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一、 設立專項資金
設立市新墻材發展獎勵專項資金。資金來源:根據省政府100號令、省蘇財綜(2003)153號文墻改基金使用規定及墻改專項基金收入等情況確定。2008—2010年專項資金規模每年確定為100萬元,實行總額限制,如有多余結轉下年。
二、資金的管理
1、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和市墻改辦共同管理。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安排,會同市墻改辦進行項目審理,資金計劃下達和資金劃撥,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管理。
2、市墻改辦負責確定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方向,提出當年支持新墻材企業發展的重點,會同市財政局提出當年專項資金的規模,對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服務和監督。
3、市財政局、市墻改辦聯合向市政府匯報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效果,并根據實際情況于每年年初向社會公布當年度專項資金的扶持重點,發布專項資金申報的有關事項。
三、資金扶持的對象
凡企業產品在蘇州市墻改辦、吳江市墻改辦備案登記、在我市境內注冊的所有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
四、資金的用途和標準
1、鼓勵企業技術改造。(資金總額為20萬元)
企業當年用于新墻材技改的設備投資(符合國家新墻材產業目錄導向的)或者新建企業其產品填補我市新墻材空白的設備投資,總投入在200萬元以上,且當年或下年度可投產的,以貼息的方式進行補貼,貼息最高不超過6%。無貸款企業憑購買設備的票據按最高不超過6%的比例進行補貼。
企業購置大型混凝土制磚設備,且單班單機年生產能力大于、等于2.5萬立方米的,雖總投入在200萬元以下,仍可以貼息的方式進行補貼,貼息辦法同上。(企業設備貼息不重復享受)
2、鼓勵企業新產品開發。(資金總額為20萬元)
企業開發的新墻材產品填補吳江市新型墻體材料的空白,且通過蘇州市墻改辦備案,屬新品的(國內首創)需通過蘇州市級以上鑒定,以直接補助的形式進行扶持,每個產品補貼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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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勵企業爭創名牌。(資金總額為15萬元)
企業當年爭創名牌成效顯著;獲知名商標(蘇州市名牌產品)獎5萬元,獲著名商標(江蘇省名牌產品)獎10萬元,獲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獎15萬元。(如同一產品同獲商標和名牌獎,不重復享受獎勵)
4、鼓勵企業質量管理上水平。(資金總額為15萬元)
凡企業生產的新墻材產品當年通過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質量管理認證的,每項認證獎勵企業1萬元。
為提高產品質量,混凝土制磚企業凡購置檢驗、檢測設備的,可按購置金額補貼50%,最高不超過1萬元。
5、鼓勵企業科技進步。(資金總額為15萬元)
企業新墻材產品當年獲得蘇州市級、省級、國家級新技術獎,一次性給以5—10萬元的獎勵。
6、鼓勵企業擴大銷售。(資金總額為15萬元)
對已備案登記的混凝土多孔磚(砌塊)企業,銷售已備案登記質量合格的混凝土墻材產品,開票銷售收入超過50萬元的,按其開票銷售總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最高不超過6%。
各類獎勵數額根據每年企業實績情況可以作適當類別調節。
五、專項資金的申報與審核程序。
為了加強管理,規范專項資金操作程序,進一步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新墻材發展獎勵專項資金建立以下操作程序:
1、根據市新墻材發展獎勵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的條件,由企業填表申報(市墻改辦統一制表,市行政服務中心經貿窗口領取,并報行政服務中心經貿窗口)。
2、委托市新型建材協會進行初審,并提出建議意見。
3、市經貿委墻改管理科審核,提出建議方案。
4、市經貿委、墻改辦會同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科技局等有關部門討論研究確定方案(對有關重點企業、重點項目要組織抽查、復核)。
5報市政府墻改領導小組領導審定。
本辦法由吳江市墻改辦負責解釋。
吳江市財政局
吳江市墻改辦
2008年2月28日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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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