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寧市禁止工地現場攪拌混凝土
在城區,市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場景:建筑工地現場攪拌混凝土,灰塵滿天飛,泥水橫流。這不僅造成很大的污染,而且攪拌機發出的隆隆噪音也影響附近居民休息。23日,記者從濟寧市建委獲悉,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從10月1日起,所有在建工程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
記者了解到,考慮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具有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提高工程質量等益處,濟寧市建委規定,自9月1日起,濟寧市城市規劃區內新開工建設工程項目,10月1日起,所有在建工程項目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以下工程項目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一次連續澆筑混凝土量在7立方米以上的工程;現澆結構的基礎工程、現澆砼框架、樓板等結構工程,地下工程、人防工程及混凝土墻、壩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橋梁工程;其他需要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設項目。施工企業在與有資質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后,所用商品混凝土由專用運輸車在規定時間內運送至建設工程使用。兗州、曲阜、鄒城等市城區內也應在10月1日起實施該禁令,其他縣市應積極做好商品混凝土的推廣工作。
凡按規定確需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由建設單位會同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發放《準予現場攪拌混凝土通知單》后,方可進行。現場必須嚴格執行質量、安全、環保、衛生等有關規定。未經批準擅自現場攪拌的,有關部門將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理。質量監管部門應加強現場監管,對合同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但實際施工中弄虛作假的單位,要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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