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在滬建筑材料生產企業開展質量誠信考核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了加強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建材質量管理,建立揚優治劣建材市場誠信體制,落實質量責任,實施差別化管理,根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2007]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滬建建管[2007]044號)的要求,現將開展在滬建筑材料生產企業質量誠信考核管理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市安質監總站)是在滬建筑材料生產企業質量誠信考核主管部門。區、縣、專業質監站按各自管轄職責范圍,負責受監工程現場建材質量的監督檢查,將確認的不合格行為記錄在建材生產企業《建材企業質量誠信手冊》(簡稱誠信手冊)中,并定期上報總站。各行業協會負責建材企業質量誠信管理,建立在滬建材企業質量誠信檔案信息數據庫(簡稱誠信數據庫),作為質量誠信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
二、考核辦法
質量誠信考核,是對建材生產企業進行產品質量和質量行為的年度綜合性考核。質量誠信基本分為零分,根據建材生產企業當年度日常質量監督檢查結果、質量行為、產品質量檢測結果、質量良好和不良記錄,分別給予加分或扣分。根據得分情況,每年公布前若干名和后若干名企業。
三、加分內容:
(一) 產品取得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質量獎勵的;
(二)在本市建設工程各類質量檢查中產品抽檢質量優等,并榮獲表彰的;
(三) 在本市建材行業協會組織的質量誠信評比獲得優勝的;
(四) 獲得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查通報表揚的;
(五) 全年產品質量檢測未出現不合格的。
四、扣分內容:
(一) 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
(二) 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
(三) 被注銷《備案證明》或《備案證明》中某種產品被清出市場的;
(四) 被關閉打印備案證明防偽現場驗證單的;
(五) 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被停工處理的;
(六) 受到質量問題整改指令書的;
(七) 經調查屬實的投訴舉報;
(八) 在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
(九) 未按規定要求向建材采購使用單位出具產品備案證明防偽現場驗證單的;
(十) 違反規定生產限制或禁止生產的產品;
(十一) 涂改、出借備案證明、誠信手冊、資質證書的;
(十二) 向用戶提供虛假的質量證明資料;
(十三) 產品在監督抽檢或質量復試中檢測不合格;
(十四) 末領取《誠信手冊》的。
五、獎勵
建筑材料生產企業在當年度質量誠信考核中得分前若干名的,予以全市通報表揚;下一年度《備案證明》換證時進入綠色快速通道;減免一次年度備案質量抽檢;在全市建材質量專項檢查中免予點名檢查;在行業協會名優產品、優勝企業評選中給于加分。
六、處理
建筑材料生產企業在當年度質量誠信考核中得分最后若干名的,列入質量不良記錄重點監控名單,予以全市通報批評,并在下一年度增加抽樣檢測次數,市安質監總站、區縣質監站、專業質監站將其列入建材質量專項檢查點名檢查企業,年度《備案證明》換證進入紅色通道,取消行業協會名優產品、優勝企業評選資格。
七、《備案證明》防偽打印
凡是發生下列情形者關閉備案證明防偽現場驗證單打印,待完成相關手續并產品復檢合格后予以重新開通。
(一) 接到產品檢測不合格調查確認通知后,在一個月內未能配合調查的;
(二) 確認不合格行為后,不按要求遞交企業質量《誠信手冊》,以致無法當場記錄的;
(三) 確認不合格行為后,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遞交整改報告,以致無法結案的;
(四) 涉及不合格質量行為,不配合調查確認,以原來名稱或更換新的企業名稱重新登記獲取各案證明;
(五) 被注銷備案證明不滿一年的。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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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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