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不斷提高預拌混凝土建筑工程質量
7月1日起,《寧波市預拌混凝土管理規定》正式實施,標志著寧波市建筑工程混凝土的使用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該規定明確規定,為節約能源、減少環境污染、提高建設工程效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搶險救災工程、農民自建住宅及規定所列其他少數情況除外)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
寧海縣預拌混凝土的使用尚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著預拌混凝土使用技術不成熟、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觀念不強等問題。為做好預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質監站通過三項舉措提高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建筑工程質量。
一、抓住源頭,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管理。明確專人負責,由王堅同志負責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是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生產資質、預拌混凝土的配合比等技術數據。
二、加強控制,完善對預拌混凝土澆搗過程的控制。要求預拌混凝土企業向施工現場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對預拌混凝土的使用進行現場技術指導;要求監理單位進行旁站,并紀錄預拌混凝土施工過程;要求施工單位充分重視預拌混凝土的澆搗,嚴格控制塌落度等技術指標。
三、嚴格把關,加大對預拌混凝土施工質量的監督力度。我站積極派遣人員對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工程進行日常監督工作;對部分工程因使用預拌混凝土而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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