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禁止在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通告
孝南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雙峰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節約社會資源,改善美化城市環境,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商務部等七部局《散裝水泥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81號令《湖北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以下簡稱“禁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2007年8月1日起,在孝感城區規劃建設工程中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禁現”范圍:市城區規劃區。
二、“禁現”工程:除搶險救災工程和農民自建住宅外,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和人防工程,現場澆筑混凝土一次用量在10立方米以上或總量在120立方米以上、建設工程造價在100萬元或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橋梁工程最大跨度在20米以上或總長度在50米以上的單項建設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
三、需在市區行駛的散裝水泥專用車、預拌混凝土專用運輸車及泵送車等工程特種車輛,由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核實登記報公安、交通部門辦理《臨時通行證》。
四、對違反規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2824246
孝感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