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建筑節能重點推進四項工作
記者近日從建設部獲悉,“十一五”期間,我國建筑節能重點推進四項工作。
一是以政府機構節能運行管理和改造為突破口,帶動既有公共建筑的節能運行管理和改造。建立政府辦公建筑為主的能耗統計制度、能效審計和披露制度。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定額管理,超定額加價制度。新建政府辦公建筑等大型公共建筑強制性的節能檢測和能耗指標標識制度。
二是進一步積極穩妥地推進北方地區供熱體制改革。改革供熱費制度,改變傳統的按面積收費的辦法,建立科學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推行使用者直接交付費用制度。建立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保障機制。抓好供熱熱源整合,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
三是組織實施《建筑節能工程》。主要內容包括,在北京等直轄市試行節能65%的地方標準,并逐步成為國家標準,力爭“十二五”期間在北方寒冷地區和有條件的城市推廣。進行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綠色建筑示范,增強技術儲備;進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積極探索,積累經驗,逐步推廣。
四是大力開展科技創新,支撐和引領行業發展。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成套技術、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低能耗大型公共建筑技術、高效集中供熱熱源和輸配系統技術、高效熱泵采暖制冷技術加快進行科技攻關,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推動以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保為核心的綠色建筑技術發展,進一步完善評價標準,開展工程示范,以綠色建筑的發展帶動節能建筑的發展,并逐步提高綠色建筑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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