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開展“禁實”推進“墻改”
酒泉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和推廣節能建筑工作的實施意見》中明確要求:從2006年7月1日起,酒泉市區新建的框架結構建筑的填充墻,設計單位在設計時要注明使用保溫隔熱、輕質高強的新型墻體材料,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從2008年7月1日起,酒泉市區各類建筑工程墻體及圍墻,全面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通過幾年努力,保證在2008年底前,酒泉市區新建建筑全部使用新型墻體材料;2010年前,縣(市、區)新建建筑全部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大力開展“禁實”,積極推進“墻改”,將是最近幾年建筑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
在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大力發展、推廣、使用輕質、高強、節地、節能的新型墻體材料,不僅有利于促進建材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建筑科技進步,而且能更好地節約和保護土地資源,減少能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同時還能提高建筑質量,改善建筑功能,滿足現代建筑的多元化需求,滿足人民群眾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是一項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事業。為了積極抓好此項工作,提出以下四點意見: 一、堅持政府主導,推動“禁實”、“墻改”工作開展。 二、實施“墻改”基金制度,用經濟手段推進“禁實”、“墻改”工作。 三、采取多種手段,大力發展適合酒泉市特點的新型墻體材料。要確立主導產品,要培育市場需求,要引導社會力量投資。 四、加強行政監管,加大新型墻材的推廣使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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