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混凝土市場受水泥統銷、價格上調、運輸費用成本上漲、資金回收困難、市場無序競爭等因素影響,會員企業紛紛自發的組合起來,維護自身權益,遏制過度競爭。東南區域和北部區域多次進行市場會商,圍繞著行業自律的內容,制定了區域性的“自律公約”或“協議書”,內容包括:價格、示范合同文本、結算、回款率和相關責任等。這是會員單位自發、自覺、自愿規范混凝土市場的積極行動,應予支持。會長辦公會認為:為引導目前的態勢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經會長辦公會討論,提出以下指導意見,請遵守執行。
一、協會不成立區域性的分支機構(分會、商會等),各區域可組成東南區、東北區、西南區和西北區行業自律協調組,各會員企業可自愿加入,民主選舉各組組長和副組長若干名,為保證自律活動的嚴肅實施,各區域可成立監督小組,選舉產生監督小組成員若干名。自律活動接受協會的領導監督和協調。
二、北京市混凝土行業自律公約已于2006年4月22日協會年會上通過,各區域的自律活動要在《行業自律公約》的框架內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三、各區域行業自律小組活動時,以市場會商會、研討會、協調會的名義召開,由各組組長或副組長召集。簽訂的自律內容可稱為承諾書、協議書,在會員單位自愿的原則下由企業負責人簽字后可按承諾書的內容實施。
四、當前活動主要應以貫徹自律公約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條的內容為主,特別是杜絕“半截子”工程爭搶的局面。以下情況必須由協會統一處理:
1、停供混凝土
若會員企業因需方違約,擬停供混凝土,可由區域的自律小組核實后處理,對停供的需方和供方單位、工程項目及時報協會備案。
2、在區域簽訂的《承諾書》或《協議書》范圍外對會員單位的處罰必須報協會,由協會按相關程序作出決定。
3、對奧運工程和國家重點工程必須在雙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履行商務合同,如停供混凝土必須由協會處理。
4、協會每月發布保證混凝土質量最低指導價,各區域不另發布其它價格通知。已簽合同的調價可以雙方協商,新簽合同必須以保證混凝土質量最低指導價執行。如為此造成矛盾激化,由協會協調處理。
五、會長辦公會要求,會員單位應團結一致,克服困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共同遏制無序競爭,切實保持市場秩序的穩定。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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