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城市建成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區域的通知
宜規建[2006]105號
“限制袋裝水泥,發展散裝水泥”是國家確定的產業政策,也是打造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自2003年2月市政府《關于貫徹執行〈四川省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宜府發[2003]3號)發布以來,在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發展初具規模,城市建成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工作(以下簡稱:“禁拌”)已取得實質性進展。但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城市建成區域的進一步擴大,“禁拌”工作存在區域界定模糊、總體發展水平不平衡等實際問題亟待解決。為切實解決上述問題,進一步加大 “禁拌”工作力度,我局經請示市政府同意,現就 “禁拌”區域界定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將趙場鎮、白沙工業園區、象鼻鎮部分區域(即鎮政府所在地至安阜街道辦事處區域)納入城市建成區范圍。凡在上述區域開工的水泥使用量在300噸(含300噸)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包括使用小型攪拌設備和移動式攪拌站進行的現場攪拌)。
二、為確保 “禁拌”工作的嚴肅性和延續性,隨著城市空間的擴展,今后凡列入城市建成區范圍內開工的,且水泥使用量在300噸(含300噸)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實施禁拌(包括使用小型攪拌設備和移動式攪拌站進行的現場攪拌)。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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