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禁止出口:福建砂石業的生死劫?
近來,福建省砂石業界,特別是從事砂石出口貿易的企業深感壓力。因為國家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2006年第16號公告規定,從5月1日起,商品編碼2505項目下的國內天然砂被禁止出口。
福建是我國砂石出口的最大貨源地之一。今年1月全省河砂出口達203.8萬噸,占全國河砂出口總量的65.7%。那么,禁令的實施將使福建砂石業受到什么樣的挑戰呢?禁令真的成為福建砂石業的“生死劫”嗎?
業界倍感壓力
“禁止出口,企業面臨進退兩難的境地。”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代表向記者坦言,“首先在賒欠貨款的追回、出售合同的訂立等方面,都沒有回旋的余地。我們與外商的年度供、運合同已在年初就簽訂了,如果終止合同將發生違約賠償責任,引起國際貿易糾紛。而合同的終止也將導致本省企業大筆應收賬款被拒付。”
事實上,除了出口企業受損外,城門失火,必然殃及池魚。福建省砂石協會秘書長陳永禎表示,“禁令短時間內影響到的是砂石業的整個產業鏈。”
陳永禎告訴記者,以閩江砂為例,從開采、內河運輸到裝卸、海運的設備資產總量已達上百億元,其中不少是近兩三年內剛剛投入的。2005年,閩江砂出口量達1657萬噸。禁令將使福建砂石外貿出口FOB(離岸價格)少收入4000多萬美元,若算CIF(到岸價),則損失更大。這帶來的后果,一是將使國家投資幾千萬元的福州長樂籌東專用砂石碼頭無用武之地。二是60%~70%出口量靠砂石支撐的福州港,在全國排名將從目前的第12位左右倒退至第三十幾位。
更讓陳永禎擔憂的是,禁令的實施將使全省從事砂石采挖、裝卸、貿易、運輸的企業的十幾萬職工面臨重新就業問題。
禁令并非偶然
其實,從保護環境和資源等諸多方面來看,禁令的出臺都具有必然性。
福州市竹岐水文站的資料顯示,1993年~2003年,閩江上游年平均用砂233萬噸,而水口壩下至馬尾,包括出口砂在內,每年用砂量超出1000萬噸。竹岐水文站以下河道優質砂所剩無幾,河道中鵝卵石經深挖后,資源已近枯竭。挖砂船轉向岸邊的洲地,靠近丁壩、順壩邊緣作業,過度采挖已導致閩江下游的河床下切2~3米,危及兩岸安全。
為此,在去年7月舉行的全省重點河段采砂專項檢查福州匯報會上,有關部門和專家就已一致建議,呼吁要逐步限制并力爭2006年起禁止砂石出口,以解決無序采砂給閩江生態環境帶來的隱患。而今年初,福州市就出臺規定,決定對馬尾青洲大橋至閩江口的通航水域,全長50多公里的“閩江通海航道”全面禁止采砂,以遏制非法采砂船在閩江口內港區無序作業的蔓延。
從全國來看,很多地區都出現了亂采濫挖天然砂現象,并帶來了河砂資源減少、河床低陷,加劇了污水倒灌、咸潮回溯,影響環境,還給防洪和河道航行安全留下不小的隱患。
顯然,國家的出口禁令,對制止亂采濫挖河砂導致的破壞生態環境、浪費自然資源等問題,更將起到很好的調控作用。
能否柳暗花明
“如果禁令執行期能適當推延,并對今后天然砂出口采取總量控制、逐年遞減的原則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制度等措施,將有利于業界的調整。”陳永禎如是說。
不可否認,禁令將使福建砂石業界的調整成為必然,而短期內的“陣痛”也是難免。但從長遠看也是個機遇。據了解,目前福建省內從事砂石業務的大小企業約有300~400家,仍處于粗放型的階段,禁令必然導致砂石業重新洗牌,不具備條件者將被淘汰或整合,而強者可以利用現有的設備、條件,在轉行或結構調整中得到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使砂石業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
確實,在提高資源附加值方面,福建砂石企業是可以有所作為的。在中國砂石協會副會長陳思騰看來,閩江砂由于具有硬度、長度、耐磨度等多方面優點,如果進行必要的深加工,很適合用于自來水過濾材料,其價值將高于建筑用途。閩江砂含泥量少,含砂量達到了90%,如果經過深加工可以達到95%以上,這可作為鑄造用型砂,附加值也遠遠高于建筑用途。
另一方面,利用現有條件和設備,大力發展以石材尾礦和其他“廢品”為原料的人工砂,也是轉產后福建砂石企業另一條很好的出路。據了解,目前全省每年礦山開采的方料達300萬立方米,產生尾礦1000萬噸以上;另外,福建每年還從省外、國外購進300萬立方米左右的石材,這600萬立方米的石材在加工過程中產生不少廢棄物。
“如果把這些尾礦、廢棄物充分利用起來,經過適當分選與加工,不少尾礦就可以變廢為寶。制成人工砂,不僅質量比河砂更好,供給上也由原來的被動變成主動。運輸半徑的縮小,還將使運費大大下降,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福建省石材行業協會秘書長郭經偉認為,這既破解了當前令人關注的礦山開采導致的環境污染問題,又避免了資源浪費。這或許將是福建砂石行業一場新的革命。
顯然,禁令帶給福建砂石業的除了“寒流”外,難得的機遇也同樣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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