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經貿委員會關于嚴格執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經貿環資 [2006] 182號
各市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散裝水泥辦公室: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政策是國家推動散裝水泥發展的重要財政政策,對加快我省散裝水泥發展起到了重要引導和支持作用。截至2005年底,我省散裝水泥供應量已達到5540萬噸,平均散裝率達到58%,位居全國第二位;預拌混凝土產量5930萬立方米,居全國第一位,散裝水泥使用率處于全國領先地位。這些成績的取得,與我省加強專項資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分不開的。
日前,商務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嚴格執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提出明確要求,現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認真學習貫徹文件精神。商務部專門發文,強調執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政策的重要性,表明國家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工作的重視,各級散辦要組織專題學習,認真領會文件精神,向水泥企業、建設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進行廣泛宣傳,讓全社會了解征收專項資金對“限袋扶散”的重要意義。
二、各地散辦要嚴格按照《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要求,收足收好專項資金。對個別拒繳專項資金的水泥企業在說服教育無效的情況下,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少數地區借口招商引資免征專項資金的情況,要及時向上級散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匯報,以便及時糾正。
三、嚴肅紀律,強化管理。按照商務部要求,各級散辦應在上半年對專項資金征收、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將自查結果于6月30日之前上報省散裝辦。下半年省散裝辦將會同財政、審計部門對全省專項資金征管情況進行審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減免、擠占、挪用、改變專項資金投向的問題將嚴肅處理。
附件: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主題詞:散裝水泥 資金 管理 通知
抄 送:商務部辦公廳,商業改革發展司,全國散裝水泥辦公室,省財政廳
江蘇省經貿委辦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發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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