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拖欠系列報道——帳款拖欠產生的具體原因分析
研究眾多混凝土企業拖欠款現象發現,應收帳款的產生原因有客戶方面的,又有企業和銷售人員自身的原因。
客戶自身的原因,如:1、由于種種原因,建設開發單位本身資金不足,資金周轉困難造成不能支付;2、買方對企業提出的折扣、折讓等后續要求未得到滿足;3、買方對企業的基本服務即:產品的質量、數量、價格及契約的落實不滿意;4、商業利益驅使,想多保留手上的現金(相當于無息運作別人的資金);5、商業道德水準差,有欺詐傾向。
混凝土企業自身原因:1、經營理念不正確,急于銷售,忽視貨款控制,盲目經營;2、不重視信譽、價格體系混亂、質量不過關、服務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客戶抱怨拒絕付款;3、人大于法制,造成關系債;4、銷售管理和業務員技能方面欠缺,造成追款不及時或客戶人員異動;5、企業銷售管理有問題,不重視客戶信用評估和管理。
回過頭來細細分析一下帳款的形成原因,會發現,雖然有目前整個市場和行業環境方面的原因,但大多是企業自身的制度、員工素質和經營作風不正造成的 。即便是客戶方面的原因,也往往是由于企業信用評估不準,給信用不好的客戶放了賒銷政策,客戶服務不良(造成抱怨)或管理不嚴(追討不及時)造成的。
因此,應收帳款風險,其實完全可以控制,著力點就在企業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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