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新門檻:泥頭車須裝GPS
從今天起,中山市交警支隊、城管執法局、交通局聯合對市中心城區的泥頭車上路進行統一整治;12月1日起,在全市拉開整治大網,向各鎮區的泥頭車猛烈“開刷”。據悉,這是我市首次對該類車輛進行全面根治。
車主司機:白天睡覺晚上開工
市交警支隊交管設施科科長區錦浩介紹,中山市涉及泥頭車的問題很多,主要表現是無牌無證、假牌假證上路行駛,超裝濫載,超速、逆向行駛,疲勞駕駛,肇事逃逸,報廢車輛上路,非法拼、改裝車輛,車容車況差,噪聲大,損壞道路,環境污染嚴重,影響市容鎮貌等。更有甚者,一些泥頭車車主或司機,采取白天睡覺晚上開工的辦法,逃避有關部門的監管。有些泥頭車被扣查后,以“影響工程進度”、“影響地方經濟建設”為由,到處拉關系求人情,導致違法現象反復出現。
違章后果:車輛身份不明監管難度大
泥頭車整治問題成了頑癥,一向都是交警等部門整治的重點和難點。目前,在我市上路行駛的泥頭車多數來自外省,其中以廣西、湖南、四川等省最多。一些車主或司機抱著開一天車賺一天錢的心態營運。因此,泥頭車證照不全、保險過期,或使用報廢車輛都是“正當現象”。一些車輛掛假牌、套牌,甚至無牌就上路營運,身份不明;駕駛人從事營運工作不登記不備案,且無證駕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便逃之夭夭,有關部門無從對人、車進行查處。據統計,今年1至10月份,我市涉及泥頭車的交通事故達59宗,死亡人數為15人,受傷44人,一些事故至今得不到順利處理,后果嚴重。
有關部門上路整治泥頭車
領證條件:須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
根據《中山市城區工程運輸車輛管理試行規定》及市政府同意實施的《關于中山市營運車輛實行GPS運行安全監控管理的工作意見》有關規定,從11月5日起,將對工程營運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凡在城區及各鎮區從事砂、石、土的1.5噸以上的工程營運車輛、運輸商品混凝土車輛,須到市公安交警部門辦理通行征,申領須符合以下條件:必須是經公安交警機關登記備案而且合法的車輛,或者是在軍隊、武警部隊登記備案的軍、警車輛;須加裝符合標準的液壓可伸縮密封頂蓋;已按規定安裝了GPS衛星定位系統;有效購買了第三者責任險(保額不少于20萬元人民幣);車主與施工單位簽訂了運輸勞務合同;車輛所有人或實際支配者持有身份證,非本市居民須同時提供暫住證;持車輛營運證等,才可到所屬轄區的交警部門辦理車輛“通行證”,否則不準上路營運。
交警部門:違者罰200元并滯留機動車
昨日,市交警部門對媒體表示,凡沒有辦理通行證的泥頭車,不準在市內道路上從事砂、石、土及商品混凝土運輸。違者將按沖禁處理,交警部門按照《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給予200元罰款,并滯留機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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