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發出有關圍墻和臨時建筑禁實的通知
通知要求:從下文之日起,市區城區建筑工程圍墻和臨時建筑禁止使用黏土制品,推薦使用混凝土實心磚、混凝土砌塊或混凝土預制(組裝)式圍墻等。
各建筑業主、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市建筑工程管理處、市墻改辦將嚴格督查,對仍使用黏土制品的,將依照有關法規責令停止施工、限期糾正。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者承擔。對拒不糾正的,由墻改辦按省財政廳、省經貿委聯合下發的相關文件精神,每塊磚征收0.05元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并由執法部門根據情節輕重,依照建筑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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