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企業——離懸崖只差一步
北京市混凝土協會日前對本市預拌混凝土市場的情況的一份調查顯示:非法企業正在擾亂著市場、有的企業偷工減料、企業間惡性低價競爭陰陽合同屢禁不止等現象正在使北京的混凝土市場日漸混亂,一些正規的混凝土生產企業正在逐步陷入無利可得的境地。在對部分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走訪時發現——求生存已經成為一些企業當前的基本目標……
“現在,一立方米混凝土的利潤才10—20塊錢,企業越來越難辦了!”談起混凝土行業的發展現狀,在業內摸爬滾打了十多年、現任某混凝土公司副經理的馮先生不勝唏噓,他告訴記者,從2000年到現在,短短的5年時間,商品混凝土生產陡然從“暴利”行業變成了“微利”行業。
他說,在2000年以前,國家對開辦混凝土企業實施嚴格的審批制度,混凝土市場基本上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因此行業內的競爭不激烈,各單位對混凝土質量和價格的控制也比較強,那時的混凝土行業是當之無愧的“暴利”行業,一立米的商品混凝土最高可以獲得100元的利潤;但自從國家放寬了對開辦混凝土企業的審批后,大量新辦商混生產企業涌入市場,企業間的競爭日益激烈,甚至演變成了惡性競爭,許多企業為了成功中標不擇手段,出現了一些違背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不良行為,致使商品混凝土的價格出現了“大跳水”,現在每立方米混凝土的利潤只有l0-20 元/立方米,這還是在減免稅的前提下,如果是全額繳稅,每立方米的利潤還不到10塊錢。馮先生深感擔憂地對記者說:“2004年,我們企業還能略有盈利,如果市場秩序持續惡化下去,今年能否盈利還是個未知數。”
據悉,目前北京市共有200多家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其中只有120家是在北京市混凝土協會注冊登記、并且擁有合法資質的,80多家無資質或者掛靠企業在混凝土市場中活動異常活躍,他們成為擾亂商品混凝土市場秩序的“主打力量”。
在無情無序的市場內,混凝土企業的生存發展舉步維艱,他們除了要承受企業債務纏身、死債爛債難討的資金壓力外,還要與各類規范或者不規范的同行進行“火拼”。
“雙高壓”迫使企業競逐市場不擇手段
混凝土企業的維持需要有大量的資金投入,尤其那些新建企業更是如此,其大部分設備都要依靠銀行貸款購置。據了解,開辦一家小規模的混凝土攪拌站最少也要投入上千萬元人民幣,而這些資金多數得依賴于銀行貸款。北京混凝土協會在2005年2月的抽查行動中發現,目前的混凝土企業大都還欠著銀行的錢,少則數百萬元,多至億元以上。據了解,很多混凝土企業都不能及時歸還銀行貸款,攪拌站的設備被銀行沒收的事情時有發生。在承受巨大的還貸壓力的同時,混凝土企業還被如何解決內部運營所需現金的問題弄得焦頭爛額。內外兩方資金壓力,迫使一些混凝土企業不擇手段地搶占市場以獲得流動資金,這就造成預拌混凝土市場價格一跌再跌。
混凝土產品利潤不足6.5%
混凝土企業生存困難的又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利潤過于微薄,其利潤率大都不到6.5%。市混凝土協會會長朱國平給記者算了一筆帳:以C30標號的混凝土為例, 現在的市場價是280 元/立方米 ,而其主要原材料目前市場價格則分別為——水泥290-300元/噸,砂子38-42元/噸,石子28-30元/噸,礦渣摻合料190元/噸,二級粉煤灰100元/噸,減水劑2300元/噸,每方立米混凝土所需外加劑應在20元左右,這樣每立方米混凝土原材料直接成本至少在170—180元左右;另外機械設備折舊費、水電費、人工工資、運費、管理費、銷售費用、財務費總和約70-80元;還有約5%利潤、方量損失、回款結算損失等不可預見的費用,按此計算,原材料直接成本營業費用和壞帳損失三項費用相加,C30混凝土的最低成本達到了在262元/ 立方米至270.4元/立方米。
同行競爭“刀刀見紅”
在市場競爭中,一些混凝土企業為了攬活兒,往往采用超低價中標的手段。這些企業如仍要盈利,只能在原材料、配合比上降低標準,甚至以次充好,犧牲產品質量。馮先生告訴記者,有個別企業在水泥的使用上,以立窖水泥充當旋窖水泥;有的企業超標準使用礦物摻合料。這些企業質檢員心里往往有兩套標準,一套是降低后的標準,專門用于企業日常生產,這套標準的實施,一方面通過降低砂石、水泥的使用,另一方面大量增加產品中粉煤灰用量,使混凝土加速炭化來完成;另一套標準用于文字功夫,明知自己的產品不合格,經過修改檢測報告中的個別數據,很容易讓其變成合格產品。馮先生曾按一家攪拌站提供的混凝土配比單進行配比試驗,結果顯示按照這個配比單生產出的混凝土根本無法使用。
2003年12月31日,國家四部委下發并實行《嚴格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文件通知,但個別地區無資質的現場攪拌站仍然屢禁不止,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混凝土市場正常價格機制,這也使得一些正規混凝土企業吃了不少虧。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個別混凝土企業無視行業道德,他們為了先行搶占市場,不惜以給回扣(一般是合同總額2%-3%),私下簽署“保密協議”(低于競爭對手價格)的不正當手段進行“微型公關”,其后果只能是“作繭自縛”。
混凝土是工程建筑中除鋼材外最重要的建筑材料,它在整個建筑材料中的費用只占10%左右,但這10%的費用,卻成了施工企業 “扎出血”的目標。為了能夠在混凝土上多得些利益,施工企業可謂“機關算盡”。
無效合同詐里有詐
北京京華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分別于2004年8月15日和11月10日,兩次與某集團第九分公司簽署供貨合同,截止到2005年5月15日部分工程完工后,第九分公司一共拖欠京華興公司商品混凝土款累計人民幣203萬余元,當京華興找第九分公司要貨款時,第九分公司卻不知所蹤,而該集團則對這筆債務不予承認。直到這時,京華興公司才得知,該集團第九分公司根本不具法人資格,屬掛靠單位,其合同蓋章也不是法人公章。當如夢初醒的京華興公司把第九分公司推向被告席時,卻因所簽合同不具法律效力而被法院拒絕受理,第九分公司所謂的法人此時也不知去向。
記者了解到,這樣的案例在混凝土市場已屢見不鮮,這種專門以掛靠在有資質企業下生存的公司,往往挑著別人的大旗,利用混凝土企業不防備的心理進行詐騙,甚至設下“甜蜜”的陷阱,先痛痛快快的付款,讓你放下戒心,然后卷款走人。更可悲的是,由于混凝土企業急于賺錢,也不對需方合法身份進行核實,其實他們都知道,絕不能向他們要,因為如果一要,準是那句話“你們還想不想干了!”
空白支票黑你沒商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混凝土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反映,1996年,其構件廠與順義一鄉鎮企業建筑施工處簽訂混凝土買賣合同一份,在簽約后,該施工處押給他一張空白支票,于是構件廠放心大膽地開始供貨,總計供應金額達22萬元的產品。結算之后,構件廠將該支票存入銀行,卻因支票是空頭支票被銀行退回。此時,他再找到該施工處時,該施工處卻一拖再拖。
1997年,他把該施工處告上法庭,該案雖經法院調解后責令該施工處強制執行。但當法院到該施工處在工商局登記的住所地——順義一偏僻農村執行時發現,該施工隊辦公用的房子是租的,單位根本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直到今天,他的這筆錢也沒著落,而且一般情況下,已經不可能得到執行了。
陰陽合同自欺欺人
2005年4月,北京市混凝土協會為了保護混凝土企業的合法權益,制定了混凝土企業與施工企業統一實行的合同。但從合同的具體實施中有的企業反映不是很理想。
記者了解到,一些施工企業對這份合同容易戴著“變色眼鏡”來看,對本企業下屬的混凝土企業用協會統一制定的合同,而對本企業以外的混凝土企業就用自己制定的合同。而一些混凝土企業則和協會演起“雙簧”了,明著一份按指導價與施工企業簽署的合同,暗著一份超低價合同,協會將其稱作“陰陽合同”。有人來查,自然用“陽光”合同掩人耳目,自欺欺人先不說,擾亂市場價格罪過不小。
工程結算“玩花樣”
供貨結款天經地義,而在混凝土市場有的施工企業就開始在結算上與混凝土企業“玩起了花樣”。
設置“霸王”條款 目前,混凝土企業在與施工單位結算時,普遍核對圖紙進行結算。這樣施工企業就可以在所簽合同中注明要扣除鋼筋和孔洞的混凝土用量,扣除的部分可多可少,全由施工企業說了算,在一定程度上使混凝土企業蒙受了損失。
只告訴減少,不告訴增加 圖紙在施工過程中隨時變動的可能性非常大,有的施工單位就利用圖紙變更的特點,在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用量減少時通知混凝土企業,目的是少花錢。而當混凝土用量增加時,施工企業往往隱瞞事實,能拖就拖,等到工程完工,進行結算時,才告知混凝土企業,混凝土企業要再想核對圖紙、找出根源簡直是“天方夜譚”。
墊資他用 混凝土企業在介入工程之前或多或少都得有一部分墊資,在與施工企業簽訂合同時往往會要求在工程封頂后收回資金,但有些施工企業由于工程比較多,流動資金也大,他們就抓住了這一點,利用混凝土企業的墊資滿足自己的資金周轉。這項工程該封頂時,他們不封頂,而且會找出許多借口。施工企業不給結算,造成混凝土企業資金無法回籠。
目前,混凝土價格戰硝煙又起,企業間無利拼耗已使一些企業站在了倒閉的懸崖邊上,長此下去,打價格戰的企業只能獲得兩敗俱傷這一個結果。這使得筆者不禁要問一句:混凝土企業,明天你是否還能掙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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