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在全國首創裝配式建筑 “駐廠監造模式”
讓建造者成為監造者!8月31日,記者從安徽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獲悉,《合肥市裝配式建筑駐廠監造指南(試行)》出臺,將在大建設領域全面實施,此為全國首創舉措,將有效改善混凝土預制構件質量監督的痛點。
作為碳排放“大戶”,建筑業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加快發展以裝配式建筑為代表的綠色建筑,推進建筑工業化,是建筑行業實現“雙碳”目標的有效途徑。今年上半年,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377.78萬平方米,新增裝配式建筑面積同比增長70%以上。
合肥造裝配式建筑因具備“四節一環保”、提升勞動生產效率和質量安全水平、推動化解過剩產能等優點,被國家大力提倡,今年在大型建筑領域的應用也不斷突破。
不過,預制構件生產時,受混凝土配比、原材料質量、隱蔽項目質量控制、施工工藝、過程控制等因素的影響,成品有時會出現平整度差、構件幾何尺寸偏差、預埋件位置不準等質量缺陷。在傳統的生產——交付流程中,建設方往往要到預制構件進場時或者安裝前的質檢時才能發現這些質量問題,工程返工引發的矛盾突出,影響和制約構件企業產能釋放,抬高了建筑企業施工成本。
為提高裝配式建筑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保證建筑質量安全,市城鄉建設局著力推行裝配式建筑駐廠監造模式,出臺了《裝配式建筑駐廠監造實施指南(試行)》,為全國該領域內首個專項指導性文件。
新規強調, 今后建設單位應負責組織協調駐廠監造工作,即讓建造者成為監造者,這是一項全國首創的舉措,將有效改善混凝土預制構件質量監督痛點。從原材料及配件驗收、模具驗收、隱蔽驗收、成品驗收、首件驗收等五個方面出發,對實施內容和工作深度作了具體規定,推行建造、監造同源。
其中,要求駐廠監造人員數量原則上不得少于2人,并應明確駐廠監造負責人。駐廠監造人員需審查預制構件設計文件及變更程序,審核生產方案、質量控制方案,審核生產企業的檢測條件、能力,審查相關檢測報告,對構件成品質量進行驗收。此外,整個監造過程都要記錄駐廠監造日志,留存駐廠監造資料。
業內人士指出,《合肥市裝配式建筑駐廠監造實施指南(試行)》的出臺,有效推動了建筑業綠色供應鏈完善,為加速推進國內裝配式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探索了成功路徑。
編輯: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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