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報2020年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抽查情況!
日前,住建部發布《關于2020年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抽查情況的通報》,住建部對天津、河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海南、重慶、貴州10個省(市)30個在建建筑工程及30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了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抽查。從抽查情況看,受檢工程預拌混凝土質量總體可控,但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情況較為突出。
據統計,本次專項抽查共檢查了1844項內容,符合項為1412項,檢查項符合率為76.6%。其中,生產環節符合項709項,檢查項符合率74.4%;使用環節符合項703項,檢查項符合率78.9%。共反饋檢查書面意見440條,其中,涉及預拌混凝土企業257條,占58.4%。
存在主要問題如下:
原材料管理方面:
部分企業未建立原材料采購、使用管理制度或現有制度不完善,原材料堆放區域未設置明顯標牌,存在混料現象。
部分企業未建立原材料使用臺帳,水泥、膨脹劑等原材料未做進場驗收或驗收不規范,未能按批次提供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造成質量不可追溯。
部分企業未對進場原材料依據相關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檢驗,未建立逐一對應的檢測試驗臺賬。
試驗管理方面:
部分企業試驗室環境、面積和儀器設備配備無法與生產能力匹配,個別企業比表面積儀、水泥安定性沸煮箱、水泥標準稠度和凝結時間測定儀等儀器設備無法正常使用,水泥振實臺和流動度測定儀未按標準設置。
部分企業容積升、針片狀規準儀、試模等儀器設備未定期進行檢定或校準。部分企業試驗工作場所溫濕度等環境條件不滿足標準要求。
部分企業未嚴格按相應標準和方法開展粉煤灰燒失量、粉煤灰需水量比、礦粉活性指數、抗滲性能、限制膨脹率等試驗。
部分企業原材料試塊試件等缺乏唯一性標識,原始記錄和試驗報告不能一一對應。
部分企業無混凝土強度異常或達不到規定要求時的處理措施。
生產管理方面:
部分企業預拌混凝土配合比中的砂為天然砂,實際使用混合砂,且未測定拌合物水溶性氯離子含量。
部分企業無原材料計量偏差檢查記錄,已有的礦物摻合料等原材料計量偏差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個別企業生產配合比與設計配合比不一致,甚至擅自降低水泥用量。
部分企業無法提供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審批單。
部分企業未建立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和設備檔案,計量設備未自校。
部分企業預拌混凝土出廠檢驗取樣頻率不符合標準要求,出廠檢驗試塊、試件等未按年度連續編號并建立臺賬。
部分企業預拌混凝土出廠檢驗項目存在缺漏,留置混凝土試件缺乏唯一性標識,養護不到位。
部分企業預拌混凝土發貨單內容不全,無合同編號、發車時間和到達時間等信息。部分企業未提供出廠合格證,個別企業出廠合格證中外摻劑、粉煤灰、礦粉等無檢驗報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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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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