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實施水泥新標準遇阻力
據了解,自4月1日后,杜華平看到自己企業嚴格按新標準組織生產,水泥銷售卻驟減,而周邊幾家水泥企業仍按老標準生產,水泥銷售卻很火爆,使執行新標準的企業蒙受損失。更重要的是,國家標準的執行遇到較大阻力。情急之下,他就給湖北省分管工業的副省長周堅衛寫了信。
周副省長接到這封信后十分重視,立即將這封來信批轉該省建材行業管理辦公室,要求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加強新標準貫標工作。湖北省建材行業管理辦公室對水泥新標準的貫標工作早在2000年初就開始了,至今年4月,已就水泥新標準貫標工作發文11個,辦了多屆培訓班,并在全省選擇了不同規模的36家水泥企業作為新標準貫標試點,以此推動該省水泥企業的新標準貫標工作。
接到周堅衛副省長的批示后,該省建材行業辦立即商請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建設廳等部門及《湖北日報》、《中國建材報》兩家新聞單位到該省水泥企業較集中的武漢、黃石、鄂州三市進行檢查,并調查了武漢市的幾個建筑工地,結果表明該省水泥企業貫徹執行水泥新標準工作面臨很大阻力,態勢較為嚴峻。
一是認真執行新標準的少數骨干企業水泥銷售量急劇下降,承受巨大壓力。這次共檢查了16家水泥企業,只有黃石華新水泥公司和武漢凌云水泥公司兩家企業堅持不生產老標準的325號水泥,但卻蒙受了銷售量驟降的損失。據華新公司4月前15天的統計,日均銷量由3月下旬的7636 噸下降到5969噸。總銷量下降14%,其中民用市場由每天平均3130噸降為1611噸,下降約50%;凌云水泥公司的銷售量下降幅度更大,3月份平均每天銷售水泥近千噸,到4月份平均每天只銷售二三百噸。其他執行了新標準的企業的銷量都有明顯下降。
二是部分水泥企業為了不失去市場而采取了“靈活”經營方式,即在按新標準生產32.5兆帕(原425號)水泥的同時,仍在按老標準生產 325號水泥。這次調查的16家企業中有7家企業屬于此類。另有7家中小企業具備按新標準生產水泥的條件,卻沒有生產新標準水泥。這些企業的負責人稱“沒辦法,這也是為適應市場需求”。
尤為嚴重的是,在調查中還了解到,一些已明令淘汰的水泥企業和即將淘汰的水泥企業,趁骨干水泥企業認真執行新標準,而產品還未被用戶充分認識之時,趁機大量生產、低價傾銷老標準325號水泥,攪亂了市場。
通過調查,記者了解到該省在實施水泥新標準初始階段出現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是該省水泥生產歷來利用工業廢渣較多,長期以來形成生產和使用325號水泥的低水平依存鏈,因此扭轉低標號水泥所遇到的阻力比其他省市要大得多。二是執行新標準的宣傳力度不夠,一些用戶對新標準水泥缺乏認識。例如,鄂州市一個水泥企業在同時銷售老標準425號、新標準32.5兆帕水泥時,用戶愿意要老標準425號的,而不愿要新標準32.5兆帕水泥。究其原因,一些用戶認為32.5兆帕水泥就是325號水泥,卻按425號水泥的價格賣,不如就買425號水泥來得放心。三是對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國家經貿委等三部門文件規定,“從2001 年4月1日起,生產企業只能按新標準生產銷售水泥”,考慮到用戶購買水泥后一般可使用3個月,所以又規定“用戶購買老標準水泥可使用到 5月31日”。對于這個文件,比較普遍存在的誤解是,既然用戶購買的老標準水泥可以使用到5月31日,那么就可以繼續采購老標準水泥,既然有人要買,那么就可以繼續生產老標準水泥。另外,部分重點工程,如該省襄荊、漢十高速公路的施工單位以招標合同為依據,要求生產企業繼續供應325號水泥;中建三局等大型建筑施工企業也要求繼續供應老標準水泥。四是監督檢查工作沒有到位。由于執行新標準才半個多月,各地尚未啟動行政監督檢查工作,少數企業仍以老標準325號水泥爭奪市場,導致一些優勢企業跟著生產老標準水泥,迫使一部分已生產新標準水泥的企業采取倒退措施,重新印制老標準包裝,生產銷售老標準水泥。
針對湖北省水泥企業在實施水泥新標準工作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湖北省建材行業辦林海副主任指出,要立即開展水泥新標準的專項檢查工作,保證水泥新標準在湖北順利貫徹落實。
日前,一個由該省經貿委、技監局、建設廳、建材行業辦聯合簽署的《關于開展實施水泥新標準專項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已經下發,其主要內容是:檢查有關部門對貫標的落實情況、水泥生產企業執行新標準情況、水泥使用單位的落實新標準情況。此次專項檢查從4月25日起,至5月5日止,由各市(州)組織自查,將自查情況上報省經貿委和省建材行業辦。5月下旬將由省經貿委組織進行專項抽查,并將抽查情況予以通報,還將通過媒體予以公布。對新標準水泥的質量監督工作,將由該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從6月1日起組織質量監督檢查,對產品不符合新標準的企業,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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