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部分道路限行電動自行車 違者最高可罰2000元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深圳市平常騎電動車上路的朋友們今天要注意了,平時上下班的路也許今天就不能走了,您可能要多繞行一段了。從4月1號開始到6月30號,深圳市部分道路全天“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這被媒體稱為“限電令”。4月1號至15號是宣傳教育緩沖期。而從今天開始,“限電令”將來真格的了。
從4月1日起,深圳市包括主干道在內的部分道路全面實施“限行電動自行車”。限行區域主要是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總長約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總長的8.05%。
據不完全統計深圳現有電動車已經超過20萬輛,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禁行將扣留車輛,并處500元罰款,不過在最初為期,交警主要以敬告教育為主。在過去的半個月中,交警先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兩次“限電”大型宣傳整治行動,共計發出敬告罰單1135份,并發放宣傳單張43000余份。在15天的緩沖期里,一些路段的電動車是明顯減少了,但不少路段,電動車依然是上路行駛。
記者:我身后就是僑香路與農林路的交叉路口,記者發現不少快餐店的送餐車輛已經改為了自行車,記者在現場觀察了約半個小時,并沒有看到電單車送餐的場景,不過還是有個別電動車上路行駛。
記者:你聽過明天電動車限行嗎?
市民:聽過。
記者:那為什么還騎呀?
市民:我看到他們騎我也騎了,到時候我不會再騎了。
從今天起,深圳交警部門將按照相關法規,對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規定的行為進行嚴格處罰。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電瓶車及其他非機動車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區域、路段、時段通行的,扣留車輛,并處罰款。
深圳市交警局新聞發言人助理夏旭昆:如果電動自行車違反現行既有規定,將予以扣留車輛,并處500元罰款,如果電動自行車屬于超標的,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交警可以扣留車輛,并處以2000元的罰款。
據記者了解,目前深時有45306輛特殊行業電動車可以在規定的路段行駛,如公共設施搶修、郵政、快遞等行業以及運送桶裝飲用水、瓶裝燃氣等相關特殊行業。
夏旭昆:一些基本民生的,必須使用電單車的這樣一些行業。比如說送水、送奶、快遞、投遞報刊,當時把這幾個行業作為涉及民生的特殊行業,來實施一個規范的管理。
深圳交警提示,相關特殊行業實施特殊行業備案管理制度,相關行業向協會申請后才允許上路。市民認為,“限電”能夠提高路面的安全性,同時也會對黑摩的等非法營運起到遏制作用。并希望交警能加大警力,讓限行政策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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