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4月2日前高收入人群可自行申報個稅
“年所得12萬元以上”包括11項內容,無論平常是否納稅都應辦理納稅申報
昨日,記者從江西省地稅局獲悉,全省2011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納稅義務人可在2012年4月2日前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12萬元以上”
包括多項內容
“年所得12萬元以上”包括哪些內容?記者了解到,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以下11項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如果年所得超過12萬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時已經足額繳納了稅款,年終還需要申報嗎?
記者了解到,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地方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終均應當向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011年全省3.5萬人
自行申報個稅
事實上,江西省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稅自行申報工作已開展5年,2011年,全省共有3.5萬人自行辦理了納稅申報。
江西省各級地稅機關為方便納稅人申報,進一步優化了自行納稅申報流程,完善了各項服務措施。如專設咨詢臺,開設受理自行納稅申報專窗,提供網上申報、網絡下載納稅申報表服務,實行延時服務、節假日預約服務、登門集中辦理申報等服務。
今年,江西省地稅機關將全面推廣應用個人所得稅管理信息系統,并結合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優化納稅申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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