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各地漲最低工資
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從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120元調整到1280元,如加上個人最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同口徑比較,上海市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仍為全國最高。
3月1日,中國東部的山東省、東南沿海的廣東省分別上調了各自的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而吉林、寧夏也在近期透露將在今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增幅預計都將達到兩位數。
統計數據顯示,自去年以來,中國有30個省份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大部分省份的調整幅度都在10%左右,一些甚至達到25%以上。而今年,隨著諸多省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步伐的邁開,中國可能會迎來繼去年之后的又一個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年。
吉林省長春市2009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每月650元,去年5月1日上調后,這一數字變為每月820元。
山東省在3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6%,最高檔工資標準為每月1100元;而廣東省也在同一天起開始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省會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提高18.2%,增至1300元。
據了解,上海是第18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除2009年受到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未作調整外,每年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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