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布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的通知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主要著眼于青藏高原草原、森林、濕地、荒漠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規劃區內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及野生動植物保護設施建設(包括三江源等青藏高原地區國家公園及其他自然保護地建設)、森林草原防火、科研監測等內容,將通過自然保護地建設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等專項建設規劃予以部署和建設。據此,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等部門,組織編制了《規劃》。
到 2025 年,通過推動實施一批重點項目,帶動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積 100 萬公頃,沙化土地封禁保護面積 20 萬公頃,退化草原治理面積 320 萬公頃,水土流失治理面積 68 萬公頃,森林覆蓋率和濕地保護率進一步提高,重要河流干流斷面水質達到Ⅱ類及以上。重大工程建設機制和配套政策體系基本完備,工程區生態保護和修復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效,草原、河湖、濕地、森林等重要生態系統質量有所改善,自然生態系統功能和穩定性逐步增強,高原天藍地綠山青水凈的自然美景進一步鞏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生態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三江源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重點項目布局:通天河流域水源涵養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唐古拉山北麓冰川保護與水源涵養項目、瀾滄江源水源涵養及生物多樣性保護項目、阿尼瑪卿山脈水源涵養與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巴顏喀拉山水源涵養及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共和盆地沙漠化防治及草原生態修復治理項目、隆務河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唐古拉南麓江源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
以下為通知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
《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局)、水利廳(局)、林草局:
根據《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了《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自 然 資 源 部
水 利 部
國 家 林 草 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pdf】
附件:
【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pdf】
編輯:余丹丹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