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中國勞資真相
2003年1月16日,GE(通用電氣)進入中國12年來的第一個勞資糾紛案在上海靜安區法院開庭,被中國雇員推上法庭的GE(中國)高度重視,派出多人到庭旁聽?! ?BR>
而遠在美國,就在此案開庭前的25小時,為抗議醫療保健費用增加,2萬名GE美國本土員工持續兩天的大罷工剛剛結束,余煙還未散盡。
沒有工會保護的中國員工
2002年9月19日,徐益民一紙訴狀將通用電氣(中國)有限公司(簡稱GE中國)告上了法庭。在一份提交給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的起訴書中,作為前員工,徐益民要求GE中國撤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提出了相當敏感的申明,涉及法律尊嚴、公民基本權利、維護中國客戶商業機密、抵制不正當商業競爭等等。2002年2月22日,徐益民收到來自GE中國高層的通知,內容包括擔心徐的健康,請立即赴醫院接受治療,準予休假,無需赴公司辦公。糾紛由此引起。
法院對16日的一審沒有當庭宣判。
事后記者專程趕往上海市靜安區法院采訪,法院方面對此避而不談。對于與徐益民的勞資糾紛的起因,GE方面也不愿意多談。
根據GE的規定,員工被解雇主要是依據GE的價值觀和員工本身的工作業績作出的,他們被淘汰時,有的可能合同已到期,也有的合同尚未到期?!皢T工被淘汰時,我們會根據《勞動法》和企業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例如會給予補償?!盙E公關總監李國威這樣解釋。
記者通過查閱GE的《員工手冊》了解到,GE員工有權就關于工作、勞動條件等事宜通過逐級向上的程序進行投訴和申訴,最高可直至總經理和GE中國區總裁。申訴的結果最終由提出申訴的員工的總經理裁決,并經公司總裁認可。
但是,GE在與徐益民的糾紛中,并沒有完全按照這個程序走。GE通知徐——立即歸還公司電腦及財務,不得使用GE中國任何專有材料及不得聯系人力資源部主管以外的員工及客戶,如徐拒絕遵從忠告,將會受到紀律處分等。
GE的這種態度讓徐難以接受。徐認為這是對中國員工的歧視,“像這樣的郵件,GE敢發給一個美國本土員工嗎?如果一些公司員工和客戶與我是朋友關系,憑什么禁止我們聯系?”
和徐益民案一樣,從2003年1月1日起,GE公司在美國單方面開始執行要求員工分攤更多醫療保健費的措施。GE公司發言人加里?謝弗爾對此辯解說:“GE向員工提供一流的醫療保險計劃,但我們不得不讓員工自己來分擔一小部分成本?!闭沁@種“要么接受要么走人”的態度,直接引爆了GE本土2萬多員工的集體罷工。
相比美國本土員工的行動有工會統一指揮,徐在中國只能自己一個人抗爭。
對于GE單方面采取措施的做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和社會保障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文珍分析認為:“企業自行裁定申訴的程序往往缺乏第三方的監督機制,如果員工的申訴對象成為企業本身時,企業往往會忽視員工的利益,單方面作出有利于自身的決定?!?BR>
王文珍表示,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25人以上的企業必須成立工會,不滿25人的可以幾個企業聯合成立工會。
我國外資企業的工會成立情況目前還是不錯的。很多日資企業如松下在中國的獨資企業都成立了工會。但是我國對于外資企業工會建立的管理還欠完善。據了解,我國官員已經有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的工會狀況統計,但近幾年的外資企業工會的統計數據卻還沒有。經過證實,GE在華的企業目前還沒有成立工會。
沒有工會組織做后盾,出現類似徐益民這樣的勞資糾紛,員工的個人利益靠誰來維護?《勞動法》對工會的硬性規定的用處何在呢?王文珍透露,目前我國的勞資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協商——仲裁——訴訟三個步驟。如果勞資雙方在協商不了的情況下,由勞動和社會保障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仲裁最后再通過法院起訴來解決。不過,現在勞資糾紛的復雜程度越來越大,不服仲裁的情況越來越多。
美國國內的經濟學家就批評GE,利用一些國家和地區勞動保障制度不完善,進行生產能力向包括中國在內的海外轉移。
GE中國勞資調查
記者從上海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咨詢中心了解到,外資企業的員工福利分為養老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4大塊。4項福利是以上一年1~12月的平均工資為基數,其中由公司上繳的部分是,養老金交基數的22.5%、醫療保險12%、失業保險2%,相對應由個人分別交7%、2%和1%。而住房公積金由個人和公司各交7%,根據規定,戶口在上海的員工住房公積金是強制性要交的,非上海戶口是非強制性的。
李國威解釋說:“在GE和GE控股的公司工作并簽訂過勞動合同的白領,公司均為他們購買了壽險、意外險和商業醫療保險。標準和所有的外企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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